人民日报石家庄6月19日电(记者马晨)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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