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工作路线图越发明确。由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财政部于5月27日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同日发布的起草说明中提出,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两份文件通过强制性或引导性的ESG(环境、社会、治理)披露要求,倒逼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ESG将不再局限于企业主动承担或作为加分项,而是不做就会减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以《指引》的正式实施为例分析说,这意味着ESG披露从过去的企业宣传、投资理念、经营文化等层面进一步全面升级为合规披露,“ESG披露进入规范时代”。
根据《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的定义,可持续信息指企业环境(E)、社会(S)和治理(G)方面的可持续主题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可持续信息不仅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求,还要满足其他利益相关方需求。
“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是强制披露的,但不代表可以随意披露。”证监会上市司相关负责人此前解读《指引》时表示,《指引》是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考纲”,不是课外阅读材料。“既然是“考纲”,那就必然要接受“监考”,防止“作弊”“漂绿”。”
实际上,除信息不对称导致“漂绿”行为外,ESG评级存在诸多乱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团队近日发布的《中国ESG评级剖析及未来发展之道》报告显示,由于国内外对ESG标准的解释有所区别、企业实施ESG管理实践面临困难以及各评级主体的评估方式存在差异,ESG评级乱象不断出现,具体包括排名原则背离初衷、榜单认知偏差误导投资者、借ESG造成逆向选择等。
商道咨询管理合伙人、上海公司总经理刘涛注意到,目前各行业之间ESG评级的议题不同,比如金融行业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食品行业评原材料采购与食品安全,两个行业的议题不具有可比性,“这需要技术探索和经验积累。”
刘涛提到《指引》的显著特点是数据化披露。“未来企业不论在气候变化、乡村振兴、科技伦理还是创新发展等议题上,或是在财务重要性的短、中、长期的影响和机遇等披露方面,均需以量化方法来呈现。”在刘涛看来,ESG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表达和分析将是今后企业ESG报告的亮点和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一般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企业。起草说明特别提到,综合考虑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基本准则》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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