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 22 时左右,民警巡逻至东莱街附近时,发现两名男青年驾驶一辆白色大功率摩托车在博商购物广场周边来回行驶。该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发出刺耳轰鸣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巡逻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走访摸排,警方确认当晚两名男子李某和慕某均驾驶过该车辆。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而慕某更是无证驾驶。这两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龙口交警依法对李某、慕某分别因准驾车型不符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交警部门表示,此类 “飙车炸街” 行为不仅制造噪音污染,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这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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