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环保

宁夏法院审理环资案首用“禁止令”

发布时间:2022-03-13 02:08:12 来源: 编辑: 浏览: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这是该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后,首例适用“禁止令”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宁夏某公司系能源化工企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被告人李某某系被告单位的副总经理。2021年5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代表被告单位宁夏某公司与被告人张某甲签订《储油罐租赁协议》,约定张某甲租赁宁夏某公司油罐1个,并负责清理油罐内沉积物。后被告人张某甲先后联系被告人郭某某等人帮忙运输并倾倒清理出的油泥。

2021年6月1日至2日,在被告人张某甲的带领下,被告人郭某某等人驾驶危货车辆前往灵武市马家滩镇大羊其村二队东侧300米处倾倒油泥共计98吨。案发后,被告单位宁夏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分别承担危险废物紧急处置费用20万元和1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宁夏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将危险废物油泥交给无处置资质的被告人张某甲非法处置,被告人张某甲又指使、雇佣被告人郭某某等人共同运输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最终,被告单位宁夏某公司被判处罚金12万元,主犯李某某、张某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2万元不等。同时,法院对适用缓刑的6名从犯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声明

  一、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二、标注《大视野新闻网》来源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注明来源及作者。

  三、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首发2023-10-16 17:08·悠然笔墨 近日,一位勇敢的调查记者为我们揭开了山西某地环境监测机构造假的丑恶面目。他深入一家环境检测公司的采样队伍,与他们前往了一[详细]

2023-10-21

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金湘军出席并讲话10月17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太原召开。本报记者史晓波摄  (大视野新闻网讯[详细]

2023-10-18

一身诗意仲秋始,一派清爽秋渐深。站在吕梁市临县的东山公园远眺,山梁起伏,丘岭连绵,一直到了天边,满眼都是青翠。县城在群山环抱中,如同被它守护的珍宝。眼前的茂密丛林,都是临县大[详细]

2023-10-09

  2023年10月4日下午,新闻工作人员途经峰峰矿区彭城镇张家楼村,发现在张家楼村附近有一土方存放点,存放大量土方不苫盖,渣土车正在不断往堆放点运土,存放点两面是通往峰峰市区[详细]

2023-10-08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王庄堡镇私采河沙破坏生态 谁之过?#大同身边事##大同超话#  2023年8月19日晚上,位于大同市浑源县王庄堡镇,华驰赛博加油站东一百米河道内,发现大量自卸车[详细]

2023-08-26